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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立案范围
发布时间:2008-12-02 09:03:52来源:

1、清新县辖区内的一审刑事公诉、自诉案件;民事、行政案件。 

2、案件标的额在150万以下的民商事案件。

    传真电话:5832536         地址:清远市清新县玄真路33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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