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对清新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各类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执行、再审案件进行 立案; 2、对简易民商案件进行诉前调解; 3、接待处理信访工作; 4、依法受理申请支付令、公示催告案件、诉前财产保全案件; 5、处理诉讼费减、免、缓交等司法救助申请事宜; 6、对案件进行审限流程管理。